• 出租方未事先通知承租方即出售房屋,因侵犯承租人优先权被判赔

    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?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,出租方拟对外出售被出租的房屋的,是否需事先通知承租人?哪些情况下,会被认定出租方侵犯了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?承租方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了,承租方应该怎么办?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吗?出租方哪些损失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呢? 案情介绍: 上海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管理公司”)与XXXX餐饮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餐饮公司”)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,将位于上海某地的店铺(以下简称“店铺”)出租给餐饮公司,经营使用。租赁期限为十年,自2003年4月1日起至…

    合同及债权债务 2013年12月25日